劳工法规月讯(2015年4月)

2015年04月08日

劳工法规月讯(2015年4月)

  劳工  月讯

EHS法规月讯(2015年4月):健康与安全

2015年04月07日

本期要点: 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2015年联合公告第5号正式公布了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,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危险化学品名录(2002版)》、《剧毒化学品目录(2002年版)》将同时予以废止。2015版目录在2002版的基础上作了比较大的改动,从3814种调整为2828种,包含了148个剧毒化学品条目。 所有纳入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的危险化学品需要符合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、使用、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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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HS法规月讯(2015年4月):环境

2015年04月07日

本期要点: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(环办函[2015]316号)3月5日环保部发布了此《修订征求意见稿》,本次修订的重点是1、促进环评技术资源重组整合;2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;3、完善监管体系建设。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: 一、资质条件部分。限制事业单位以及与审批部门相关机构不得申请资质的规定;删除申请机构注册资本、固定资产、专业仪器设备、环评岗位证书人员以及各环境要素专业人员配备等要求;提高申请机构环评工程师数量要求。 二、资质申请与审查部分。增设资质申请种类划分;按照申请与受理、审查与决定等环节顺序,对原条款内容进行整合;新增资质审查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。 三、评价机构管理部分。进一步明确评价机构质量责任;新增评价机构业务承接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;新增从业人员定期参加业务培训的有关规定;取消评价机构填报年度业绩报告表的有关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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